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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12-03 旺報 【記者陳秀玲/台北報導】
由於台灣可能開放進口大陸血液試劑,引起多位民進黨立委關切,
並質疑經濟部公告准許自大陸進口項目表中,明列「正常人類血清、血漿」,衛生署長楊志良2日於立法院澄清指出,這是以血液試劑原料名義進口,並不會用於人體治療。
重申「五不」原則
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(草案)」專案報告,聽取陸委會、經建會及衛生署相關單位報告洽簽進度並備質詢。楊志良重申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」簽署後,不開放大陸醫事人員來台考照等「五不」原則,有條件開放大陸血液試劑、遵從國際標準下相互承認人體試驗。
民進黨立委黃淑英、劉建國等指出,大陸是不重視人權的國家,血液試劑的血液來源是否出自願,或是罪犯被強迫抽血?衛生署雖然表示,只是進口血液試劑供實驗室化驗使用,但是經濟部卻公告准許自大陸進口「正常人類血清、血漿」,明顯相互矛盾,且不能排除人以原料名義進口,卻轉作治療之用。
衛生署:必要才進口
楊志良表示,台灣至今未進口大陸血液試劑,未來是有必要時才進口。經濟部准許進口的「正常人類血清、血漿」是試劑原料,並非用於輸血治療。他強調,治療所需的數量很大,製造試劑的量卻很小,這從進口數量就可監測其用途,製造試劑所餘廢料一律焚燒處理,不准外流,衛生署一定會嚴格把關。
要求來源免傷形象
應邀與會的財團法人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郭英調醫師發言指出,鑑於大陸的人權紀錄不良,他希望政府與大陸談判時,協議條文一定要註明「不道德取得的血液製品,不能進口」,以免傷害台灣形象。
此外,受洋華事件影響,朝野立委憂心未來大陸醫事人員可能以研習名義來台執業,要求衛生署必須拿出有效防止對策。
楊志良強調,來台的大陸醫事人員只限於在教學醫院研習,且「只能看不能動手」,萬一有大陸醫事人員為人看病的情形,衛生署必定給予嚴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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