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整個就令人很失望。奧運禁止舉中華民國國旗 - 這還有運動精神嗎?
瑞士洛桑協議... 如果你要這樣訂定,乾脆要求所有參賽國都只能播放國旗歌、拿其他種體育專用旗,一視同仁,才有公平性可言。
留學生忘情舉國旗 遭大會警告
中央社 – 2012年8月8日 下午9:52
(中央社記者龍柏安倫敦8日電)奧運跆拳道擂臺旁,中華民國國旗陣陣飄揚。倫敦時間今天上午比賽結束後,現場工作人員已向台灣的留學生下通牒:「如果再把國旗拿出來,很抱歉,我必須把你們趕出去。」
2012倫敦奧運跆拳道項目今天正式點燃戰火,中華隊包括楊淑君與魏辰洋都有出賽,不少台灣在英國唸書的留學生,起了大早就是要進場替中華健兒搖旗助威,可惜這樣激情的方式,已經違反了大會規定。
當大會人員詢問留學生們,接下來的比賽是否還有持票,並接著說:「很抱歉告訴你們,不能再舉大面國旗,這是錯誤行為,如果你們再犯,我很抱歉告訴你們,我必須把你們趕出去。」
許多留學生不瞭解,為什麼大家都在舉國旗,唯獨台灣不可以,雖然無奈,但為了能繼續觀看比賽,也只能接受。
台灣參加任何國際比賽,都必須遵守「奧會模式」,這得追溯至1981年的瑞士洛桑協議,所有隸屬於國際奧會底下的單項運動總會,中華隊參賽會旗,都只能用梅花五環旗,而不是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。
此外,若當中華隊選手拿到冠軍時,現場播放的也不是國歌,而是國旗歌,這都是當時洛桑協議下的產物。
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,也曾發生過台灣在美的留學生,因揮舞國旗被大會安全人員轟出場的插曲,甚至險些引發成國際事件。
今年倫敦奧運比賽現場,已不只一次看到中華民國國旗飄揚,主辦單位在倫敦時間今天上午比賽結束後,特別出面警告,希望台灣來的觀眾能遵守相關規定,讓比賽和平圓滿進行。10108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