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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者的淺見: 看來,機會是留給早就在準備的人。

德外交部:申請度假打工 建議先接洽公司

    德外交部:申請度假打工 建議先接洽公司     
聯合新聞網 2010/10/13
    

        
德國外交部12日表示,德國與台灣締結青年度假打工約定(Working Holiday),將提供18歲至30歲台灣青年來德國旅行和觀察文化的一年簽證,但並不保證申請人一定可以得到工作,未來得到工作與否,仍視申請人本身的條件。
      
德國外交部強調,申請前提是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財力證明,及至少2000歐元的存款和來回機票。

 

台灣公民必須向德國在台協會提出申請,每年約有200個名額,簽證長達一年。

 

德國外交部發言人說,申請度假打工的青年,將以有德語能力的人為優先,其次考慮有英語能力。德國外交部也建議可在申請簽證時,先向在台灣設分公司的德國公司提出工作申請。

 

赴德後也可向德國工作局提出申請,工作局會就檔案中的工作提出建議,但度假打工的年收入,必須少於8000歐元(約33萬台幣)。

 

【聯合報/歐洲特派員陳玉慧/20101013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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